法律上怎么定义致命伤害?律师教你分辨轻重程度!

最近我卷入了一个挺让人头疼的事儿,不是我打架,是身边一个朋友,因为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跟人动了手。结果对方报警时,大喇叭一喊,说自己受到了“致命伤害”。我当时就傻眼了。明明只是推搡了几下,那人看着也没断胳膊断腿,怎么就扯到“致命”这个份儿上了?

这事儿把我给整得寝食难安,我意识到,老百姓嘴里的“致命”和法律上定义的“致命”,肯定不是一码事。我这个人,遇到不懂的,就喜欢一头扎进去,非得把这事儿

从头到尾扒个干净。

启动我的实践:寻求专业人士的“划线”标准

我立马开始着手干活。我没在网上瞎搜那些不靠谱的帖子,那种东西越看越糊涂。我直接

摸到了我认识的一个刑辩律师那里,请他给我

好好上了一课。我的目标很明确:我要一套律师在实践中用来

分辨伤害轻重程度的“尺子”。

把我的疑问一股脑全抛给他:法律上怎么给伤害定性?“致命伤害”到底是个什么鬼?

拉着我翻开了一些司法解释和人身损伤程度鉴定的标准。他告诉我,法律上对伤害的认定,

根本不看你主观觉得严不严重,只看鉴定结果,而且这个结果是

非常精细化地划分了等级的。

  • 第一步:避开“致命”这个词的陷阱。他告诉我,在法律条文里,我们通常讨论的是“重伤”和“致人死亡”。“致命伤害”是媒体爱用的词,专业上更关注的是伤害的后果和行为的危险性。
  • 第二步:搞清楚轻伤和重伤的分界线。这非常重要。我

    紧紧盯着那些条款,发现轻伤是影响功能但能恢复,比如手指骨折但能痊愈;而

    重伤就是质变了,

    直接看的是残疾和功能永久性丧失。比如失去一只眼睛的功能,或者失去肢体大部功能,那就是奔着重伤去了。

致命性伤害:后果与行为的界定

那到底什么才算是“致命”的性质?我

不断追问那位律师。

给我画了一条红线:致命性伤害的判断,

关键在于行为本身是否具有高度致人死亡的危险性。如果你的行为是奔着人体的致命部位去的,比如勒脖子、捅心窝子、重击后脑勺,无论人救没救过来,这个行为的性质就已经非常恶劣了,因为你

直接实施了足以致命的打击。

迅速总结了他的观点:

如果一个人只是推搡,结果对方摔倒,造成了轻伤或轻微伤,这在法律上,离“致命伤害”差了十万八千里。如果这个人摔倒后正好头撞到了锐利物上,造成了严重的颅脑损伤甚至死亡,那就要看行为人的

主观意图和过失程度。

他给我举了个实践中的例子:有人打架,拿刀捅了肚子一刀,虽然抢救成功,没死。但因为刀捅的是内脏,这个行为本身就

具备高度致死的可能,所以即便没死,行为人也可能被按照“故意伤害(未遂)”甚至“故意杀人(未遂)”的方向去追究责任。这跟推倒在地造成的轻微伤,完全是两回事。

我的最终实践成果与心得

这回深入的实践和学习,我

彻底扭转了观念。普通人看热闹,只看谁哭得大声;律师看门道,

看的是司法鉴定报告上的每一个字。伤害的轻重程度,全靠一套严格的医学和法律标准来

硬性区分。

赶紧把我整理好的笔记,分享给了我那朋友。告诉他,

别被对方的喊叫吓到。一切都得等鉴定结果出来。如果只是皮外伤,最多就是治安处罚和民事赔偿,根本

够不着刑事责任的红线。

通过这回实践,我

深深体会到了专业知识的力量。当遇到法律纠纷时,自己胡乱猜想只会制造恐慌。只有

找到真正懂行的专业人士,

把界限给我划分得清清楚楚,我才能心里有数,知道下一步该往哪里走。这种自己动手

把一个复杂问题“解剖”清楚的成就感,比什么都强。